办 事 指 南
--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办公地点:日照市行政服务大厅民政局1窗口  

  承 办 人:张守佳          电话:8717017
  投诉电话:8816101   8816158   8781230

项目名称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适用范围

当年度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的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市属企事业等单位,对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有难度的,可以在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申报材料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在安置计划下达后的15日内,向民政部门提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审批表》。

2、民政部门审核有关材料,对同意实行有偿转移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缴纳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通知书。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每个安置计划9万元。

收费依据

《日照市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2〕第35号)

 


日照市民政局版权所有©CopyRight by RiZhao Civil Affairs Bureau.2001-2006

E-mail:rzmzxx@163.com  0633-8816101  邮政编码:27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