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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民政局
关于表彰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日民[2004]4号
各区县办事处开发区民政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994年第一次全市民政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全市民政事业蓬勃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民政工作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市民政局决定,授予东港区民政局、莒县民政局、五莲县民政局、岚山办事处民政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各区县民政局,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为民解困”为主题,不断开创我市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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