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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民政局科室职能
办公室(挂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电话:8816101 8816102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二、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民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组织草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性文件和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 五、组织协调局机关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优抚科 电话:8816111
一、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指导、监督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工作; 三、负责市直单位的优待金统筹、兑现等工作; 四、承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电话:8816112
一、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指导监督安置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承办市直及东港区、岚山办事处、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部分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救灾救济科 电话:8816115
一、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 二、拨发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三、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四、承办市内外对市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五、拟定并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六、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社会救济工作; 七、指导、协调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的建设; 八、承办市直和中、省属驻日照单位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核、保障金发放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电话:8816116
一、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定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研究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区划地名科 电话:8816117
一、研究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规划; 二、负责审核、呈报行政区划变更和边界勘定工作,承办区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和临市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地名工作; 四、承办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福利科 电话:8816121
一、组织实施全市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 二、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三、审报社会福利机构的资质,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 四、负责市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市福利生产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新建福利企业的审查、上报工作。
社会事务科 电话:8816123
一、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二、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指导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办市直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保护合法收养关系和儿童权益; 四、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 五、指导全市公墓建设与管理; 六、审报婚姻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
计划财务科 电话:8816126
一、负责国家、省和市拨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在重大财务开支方面,为领导当好参谋; 三、审计直属单位的财务开支情况; 四、负责民政统计和国有资产、机关财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等方面的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局 电话:8816127 8816129
一、承办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二、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指导监督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