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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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适用范围
当年度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的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市属企事业等单位,对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有难度的,可以在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申报材料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在安置计划下达后的15日内,向民政部门提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审批表》。
2、民政部门审核有关材料,对同意实行有偿转移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缴纳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通知书。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每个安置计划9万元。
收费依据
《日照市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2〕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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