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事务办事指南
承办机构:市及各区县殡仪馆
办公地址:
市殡仪馆:日照市海曲西路西段(东港区日照街道大古城村后)
联系人:赵龙敏 联系电话:8282907
莒县殡仪馆:莒县城北潍徐路
联系人:张玉明 联系电话:6262739
五莲县殡仪馆:五莲县罗山路1号
联系人: 杨茂文 联系电话:5213258
投诉电话:8816101 8816158
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1997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在1999年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殡葬管理工作应坚持国家殡葬改革方针,全面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办丧事。
根据以上条例和实施办法,日照市属于全面实行火葬的地区。市民死亡后必须进行火葬。
办理程序
1、开具死亡证明书: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省政府《关于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方可火化。
2、凭死亡证明书到市殡葬管理所办理尸体火化。
3、殡仪馆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尸体随来随火化、不过夜。
服务项目
尸体火化,尸体接运,骨灰寄存,告别厅租赁,接待室租赁,花圈租赁,委托装尸、尸体整容、洗浴、化妆、穿衣,尸体寄存(冷藏),祭奠,尸体、车辆消毒,解剖室租赁,丧主体息室服务、出售骨灰盒和丧葬用品等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火化费
具
120
鲁价费发〔2001〕299号
尸体火化费
三级馆上浮10%
12
尸体接运费
20公里以内100元,超过20公里,1公里加收3元
骨灰寄存费
半封闭架盒、年
30
骨灰寄存
全封闭架盒、年
40
铝合金架盒、年
60
一、告别厅租赁费
次
100-150
日价费发〔2001〕85号
二、接待室租赁费
80
三、花圈租赁费
1、大号花圈
个、次
20-40
2、中号花圈
15-20
3、小号花圈
10
四、委托收尸费
1、完好尸体
40-80
2、破碎尸体
3、腐烂尸体
150-300
五、委托整容费
1、特殊整容费
最高不超过600
2、一般整容费
(1)理发
50
(2)洗脸修面
(3)整理
15
六、委托尸体洗浴费
50-100
七、委托化妆费
50-80
八、委托穿衣费
九、遗体装袋费
十、尸体寄存(冷藏)费
具 小时
5
十一、瞻仰遗容停开机费
十二、祭奠室使用费
3
十三、消毒费
1、尸体消毒
次 具
8
2、车辆
次 辆
非机动车免费
十四、解剖室租赁费
十五、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
接不高于实际购货
结算价格的30%计算
十六、丧主休息室(提供消毒巾、开水、取暧及服务)服务费
20
日价费字(1998)20号